2019年末,全省常住总人口7591.97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35.67万人。全年出生人口82.03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10.83‰;死亡人口46.36万人,死亡率为6.12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.71‰。
从城乡结构看,城镇常住人口4374.49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110.47万人;乡村常住人口3217.48万人,减少74.80万人;城镇常住人口占常住总人口比重(常住人口城镇化率)为57.6%,比上年末提高1.2个百分点。
2019年末,全省常住总人口7591.97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35.67万人。全年出生人口82.03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10.83‰;死亡人口46.36万人,死亡率为6.12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.71‰。
从城乡结构看,城镇常住人口4374.49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110.47万人;乡村常住人口3217.48万人,减少74.80万人;城镇常住人口占常住总人口比重(常住人口城镇化率)为57.6%,比上年末提高1.2个百分点。